2006年第1期
(总第95期)
主办单位:南通市房产管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06年1月10日
本 期 目 录
● 住房保障
● 我市召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
陆军同志在南通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
表彰会上的讲话
我市开展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互查活动
加强服务 方便群众
-----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启用银行卡发放
●房改工作
以人为本 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 王丽英老大娘优惠购买公房记
●住房保障
南通市召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
情况调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
2005年12月28日,对于辛勤工作在廉租住房保障一线的同志们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由南通市房产管理局、南通市民政局共同召开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总结表彰会,在南通市房产管理局西二楼会议室举行。
窗外寒气袭人,会场内暖意融融,掌声阵阵,六县(市)区建设局、民政局分管领导和部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了表彰会,共同庆祝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工作圆满结束,为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由南通市房产管理局房改办主任孙健同志主持,南通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助理陆军同志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南通市民政局助理调研员顾增山同志宣布了表彰决定,对如皋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等19家先进集体和张永斌等49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在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
调查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摘选)
陆军
同志们:
今年,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民政厅转发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城镇最低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了城镇最低入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工作。自2005年9月10日至2005年10月20日,共对全市9个县(市)区,8418户最低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同时在低收入调查工作中,也涌现出很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岁末,我们在这里召开表彰大会,全面总结这项工作,目的是动员社会进一步关注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动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
一、开展城镇最低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1、开展城镇最低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小康社会和实践“三个代表”的必然需要。开展城镇最低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实践,只有广大党干部深入到群众中去,才能了解群众的疾苦,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才能真正体现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才能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才能构建和谐社会,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真正意义上实现“人人有房住”的美好愿望。
2、开展城镇最低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是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为了摸清家底,把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首先应建立一个完整全面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需求信息库,只有通过这样系统的、全面的、拉网式的调查,才能不遗不漏地详细地了解全社会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履行政府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才能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要建立和完善对最低收入者的救济制度,妥善解决城市特殊困难家庭在住房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分析
我市的最低收入家庭是指具有民政局核发的《最低收入保障证》以及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证》的家庭。一些最低收入家庭居住在拥挤不堪的破旧住房里,生活状况很差,因此,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已成为房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不懈的努力,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逐年提高,至2005年8月底,已有565个家庭通过廉租房保障政策解决了住房困难,但仍然有960个家庭住房困难没有得到解决,被筛选的1525户符合本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状况分析如下:
1、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任务很艰巨。共有960户家庭进入保障范围,但未能保障到位,其中市区共有215户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 m2以下。六县(市)廉租房政策滞后于市区,有745户家庭急待解决家庭住房困难。被筛选的1525个家庭在以下共同特点:一是户主没有固定职业。这些家庭中,户主是三无、下岗、失业的人员有1413人,占92.66%,而退休、在职的只有122人,只占7.34%。可见这些人基本没有收入或收入不固定,根本没有条件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家庭住房困难。二是家庭住房紧张,有三成家庭有固定居住所但住房困难,有四成家庭为无房户或居住在临时搭建房内,有的甚至居住在破旧不堪的废弃船舶内。三是住房拥挤情况严重,人均建筑面积在8m2以下的特别困难户有725户,占47. 54%(含借住他人住房的无房户),人均建筑面积在8-16m2的有497户,占32.59%。四是房屋设施不齐全、结构老化、缺少这样那样的配套设施,平房居多,40%的家庭居住在钢混、砖混结构的住房内,而60%家庭居住在结构简陋的砖木、简易住房内,有62.16%家庭居住平房。
2、正在享受廉租保障政策的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观。南通市市区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增至现在的14.2 m2。这些家庭从低矮破旧住房,搬进发宽敞明亮的新居,真正实现了“人均一间房,户均一套房”的目标。
3、市区起步早、步伐大,县区紧紧跟上。市区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有276户,其中租金补贴198户,实物配租56户,租金减免22户,曾经有24户享受过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后又退出保障的家庭;县(市)区目前正在享受保障政策的家庭有265户,其中租金补贴有35户,实物配租117户,租金减免113户。这些家庭接受了政府经济救助的同时也解决了住房困难,享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4、保障的形式、保障范围的差异性。市区以租金补贴为主、而大部分县(市)以实物分配为主。市区正在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在198户,而所有六县(市)只在有37户;市区实物配租共56户,六县(市)117户;如皋租金减免成绩突出,共110户;由于资金渠道畅通,目前如皋、海门、如东廉租房的收益面已覆盖到乡镇;其它县(市)保障到县城,有部分仅保障到县城内重点工程的拆迁户,而且是以建设廉租公寓的形式出现的,致使受益面受到限制。
三、下一阶段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部署
1、市区及各县(市)要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分期分批保障计划。2006年度,南通市市区在保障“夹心层”的同时,优先解决这次调查出215户,在去除一些因种种原因没在必要进行保障的家庭,力争100%保障到位。各县(市)应提出了分期分批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尽早出台以租金补贴为主的,进一步扩大受益面的政策,争取在2008年前“应保尽保”。
2、建立动态需求档案信息库和动态统计网络。我们要定期对这次调查所建立的一户一档的信息库进行维护,定期与民政部门、总工会沟通,根据低保户、特困户的变化适时增减,动态管理,对新增的住房困难户,及时主动联络,出现一户,解决一户。同时,通过更多的渠道,收集社会上住房困难家庭的资料,存入信息库,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
3、健全保障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的住房保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专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政策的上传下达、文件的出台及实施,协调民政、工会、税务、财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4、抓紧资金落实。全市未得到保障的96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大量资金。我们将向政府申请,落实资金,专款专用,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有充足的资金保证。
5、创新思路,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一是变被动为主动。我们要一改在机关里等待困难户来申请的办法,主动上门关心。首先,我们要主动给这960户家庭寄发了告知信件,向他们的宣传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动员他们申请。其次是特事特办。对于居住危险房屋家庭,或由于自然灾害等突发性公共事件,我们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民利益为重,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努力为低收入家庭排忧解难。
6、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作用。我们不仅在要通过新闻媒体、街头宣传,还要通过社区对困难家庭直接宣传,使我们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家喻户晓,真正落到实处。
希望大家再接再厉,以这次调查所取得的成果为基础,不遗余力的为广大最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服务,努力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改善全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广大最低收入家庭“安居乐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市开展廉租房制度建
设情况互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廉租房制度建设,认真履行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落实政府的目标考核责任制, 2005年11月21-23日,市房管局开展了对六(县)市廉租房制度建设情况互查活动。
一、互查的内容
这次是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互查, 互查的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房改机构的配备情况,二是廉租房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政策的制定情况、宣传情况、落实情况,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情况,困难家庭信访接待情况等。三是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建档情况,包括历年出台的廉租房保障文件、受保障家庭的审批档案、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档案(含电子档案)。四是对廉租房建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探讨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的对策。
二、六县(市)廉租房制度建设概况
1、六县(市)相继建立了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如皋、通州、海门、如东已出台了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海安、启东根据需要,结合旧城改造,出台了具有当地特色的廉租房实物配租制度。海安、如皋、启东对部分困难家庭进行了租金减免。
2、六县(市)在政策的落实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如皋市充分得利其资金渠道畅通的优势,紧跟南通市市区政策,2005年10月1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受益面的通知》,并已进入实施阶段,在发放了29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基础上,结合这次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又确定了339户补贴对象,准备在2006年度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其租金核减也位居全市首位,累计达110户。
如东县于2001年正式启动廉租住房工作,当年投资132万元,建成了34套廉租住房,并安置了30个城镇低收入家庭。在退出机制上,如东做出了创新尝试,廉租户在签订租房的同时,担保人与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签订保证书,当承租人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接到迁出通知后,担保人应督促承租人在规定的时间腾退,保证廉租住房的完好性,并承担连带责任。
启东共建廉租住房100套,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海门兴建廉租公寓共34套,通州对5个双困家庭发放了租金补贴,海安今年将出资兴建76套廉租住房。这几个县(市)对最低收入家庭以及孤、老、残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了租金减免。
3、机构的设立情况有一定的差异。大部分县(市)房改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完善。但也有个别县(市)人员配备相对薄弱,有的房改人员除了承担房改工作之外,还要兼任管其它事务。
通过互查,肯定了成绩,发现了不足,促进了六县(市)房改部门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交流和提高。
加强服务 方便群众
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都是弱势群体,有的身体残疾,有的智力障碍,有的居住在城市的边缘,以往,我局采取窗口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方式,这对他们来讲,有诸多不便。为了体现“为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免除群众的奔波之苦,我们主动与银行沟通,为这些困难户办理了银行存取卡。也就是说,从2005第四季度,所有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户,不必再每季度到市房产管理局窗口领取租金补贴款,只要凭这张银行卡,就可以在离家最近的交通银行领取该款。房产管理局每年对这些家庭进行年审复核。这项便民新举措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房改工作
以人为本 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2005年11月12日,房管系统在新建路新村开展了“周六到新村房屋维修、政策咨询”的综合服务,房改办工作人员和其它处室的同志一道,冒着严寒,热情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服务。
在接待过程中,一位年过半百的老大娘,引起了房改办工作人员的注意。这位老大娘名叫王丽英,是一名老干部的遗孀,家住新建新村50幢105室,她反映与其家相通的一间住房(附一室),多年来一直由她们一家居住使用,五年来,虽经许多部门多次协调,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能够优惠购买。房改办工作人员当即向科室领导汇报,房改办主任孙健对此事高度重视,本着“特事特办,不能说不能办,只能说怎么办”的原则,主动与房地产交易所沟通,突破难点问题,取得共识。同时派专人负责,及时为她办理了优惠售房手续。
王丽英老大娘十分感激,竖起大拇指连连说“房管局的服务真周到,谢谢你们了!”。